修大法“浪子回头” 袁金明再遭枉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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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法轮功学员袁金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被曲沃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人民币五千元。十二月十二日,他被劫持到山西晋中监狱。此前,袁金明曾两遭枉判合计八年,冤狱迫害致他腿部残疾。

修大法做好人 浪子回头

袁金明,59岁,他是侯马市北郭马村人。在修炼法轮功前,他脾气暴躁,得理不饶人,且不懂生活,不理家事;没钱时顾不了家,有钱时就聚众饮酒,一醉方休。

一九九九年三月,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修心向善,浪子回头,成了乡邻、亲朋都夸赞的好青年。

袁金明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多次被中共“610”恶人及监狱迫害,他们企图让袁金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从而把他转化成从前的浪子。他曾两次遭冤狱迫害,共八年,被迫害致腿部残疾。

传递大法真相 再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袁金明被曲沃县公安警察绑架。下午六点,警察到他家中非法抄家,警察称他在曲沃县城发大法真相资料时,被监控拍下。袁金明被曲沃县国保劫持到看守所,国保负责人叫孙建军。

曲沃县公、检、法人员罗织材料,构陷袁金明,二零二三年六月,袁金明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曲沃县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袁金明非法开庭。当家属质问(法院指定)律师时,律师说,法院不让通知家属。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袁金明被曲沃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并被勒索人民币五千元。

曾被冤狱八年 腿部被迫害致残

二零零零年二月,侯马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王吉贤、牛毅与另一警察,绑架了袁金明,将他关在公安局非法审讯一夜。第二天早上五点,袁金明从三楼跳下逃出,流离失所七、八个月,后被迫交了一千元“取保”回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警察王吉贤带四、五个警察,身穿便衣,将袁金明绑架,把他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袁金明绝食五天,抗议对他的非法关押。警察指使刑事犯李二敏、徐运虎等五人,强行给他灌凉水。之后,侯马市“610”与检察院、法院合伙,对袁金明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把他转往祁县晋中监狱迫害。

在祁县晋中监狱,袁金明被编入集训队里的“严管组”。严管组组长郭鹏(小名二愣)只给他留一床薄被子,还强迫他脱光衣服睡,他经常被冻得睡不着。

监狱里,伙食极差,营养不足,袁金明白天站的时间长了,腿肿得不会打弯。睡一夜,消肿了,就剩皮包骨头,肌肉都萎缩了。这样被迫害四个多月后,袁金明腿脚已不能走路了,上厕所由两个包夹拖着,他才出了集训队。

二零零四年四月,袁金明又被转到六队,在指导员张峰授意下,包夹想尽办法迫害他,每天逼迫他面壁不许动。

到二零零四年六月时,新的一轮强制“转化”又开始了。六队教导员叫孔祥晶指使侯森彪、王进东、胡文学等恶人残酷迫害被非法关押在六队的法轮功学员侯胜祖、王宝军、袁金明、康治国(在二零零五年五月,被他们毒打后在送进医院离世)。

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出狱前,袁金明被恶人侯森彪毒打。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侯马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建林、副科长王吉贤及牛毅等人,穿着便衣,闯进袁金明家,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从厨房劫持正做饭的袁金明。牛毅与另一警察把他家翻了个底朝天。

第二天,他的妻子与16岁的儿子去公安局询问,恶人王吉贤拍着桌子对孩子吼叫:再问,把你也抓起来。

后来,他妻子接到非法逮捕证,看不明白,就去检察院问: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罪?办事员是个女青年,她回答:上边要求这么统一写的。

法院对袁金明非法开庭,起诉员郭彩霞用诱、逼、强加等手段诬陷他有罪,袁金明又被冤判五年。袁金明被非法关押在祁县监狱集训队严管一年,他后来被下到老残队。

袁金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回家,但腿已残废。

如今已近六旬的袁金明再被枉判三年半,已经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再被劫持到山西晋中监狱迫害。

中共各级不法人员执行迫害政策,视生命如草芥,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四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暗箱构陷,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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